测试结果显示,有6款样品的实测续航时间与说明书或网页宣称的续航时间差距在3min以内,表现优秀;有6款样品续航时间差距在3min~10min之间,表现良好;有7款样品续航时间差距在10min~20min之间;有1款样品续航时间差距达58min4s。此外,有多款样品的续航时间测试条件描述不够详细,如未明确是否安装/开启避障模块、补光灯、录像模式等,用户难以获得有效的参考信息。详见表2。

06、电子围栏
“电子围栏”是指无人机根据其位置信息和地理范围数据,检测到其接近、进入和位于相应的地理范围时,向无人机操作员发出通知、警告或自动执行飞行预案的功能。飞行预案可选择阻止起飞、限制飞行高度、悬停、降落、返航等一种或多种。
本次比较试验参照GB 42590-2023测试方法,模拟消费者实际使用场景,将无人机置于真实的电子围栏区域内,操控无人机起飞,检查地面控制单元是否有报警提示、是否触发阻止无人机起飞、限制飞行高度等飞行预案。
测试结果显示,有4款样品阻止起飞且提示在禁飞区内,表现优秀;其余16款样品无报警提示、未触发阻止起飞、限制飞行高度等飞行预案,仍可起降飞行。详见表3。

07、感知和避让
感知和避让功能是消费级无人机保障飞行安全的关键技术之一,没有配备避障模块或者桨叶保护装置的无人机在飞行过程中更容易发生碰撞事故,不仅可能损坏无人机本身,还可能对周围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特别是在复杂或受限的飞行环境中,缺乏感知和避让功能或者桨叶保护装置的无人机更容易发生碰撞、桨叶损坏、桨叶伤人等意外。
GB 42590-2023规定,除专门用于集群表演的无人机外,机体没有配备桨叶保护装置的轻型和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至少应具有“前向”障碍物感知和避让功能。

(图:感知避让测试演示)
本次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有16款样品搭载了外置或内置的避障模块,具有GB 42590-2023规定的感知和避让功能,表现优秀;有2款样品的桨叶保护装置与样品主体分开销售,需单独购买;另外2款样品的机体没有配备桨叶保护装置,且不具有感知和避让功能。详见表4。

为推动企业提升优化无人机消费产品,广东省消委会将于近期联合深圳、汕头、中山等地消委会召开产品质量提升指导会,并另文专门发布消费提示,指导消费者正确选购无人机产品,引导科学消费。
以上内容为高博特编辑选取的热点新闻,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