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航空特性赛事活动办会经费补贴
(一)支持范围。对2024年引进国际级、国家级航空体育运动赛事、无人机竞技比赛、各类通航技能大赛等通航赛事、活动(参照附表2)的承办单位给予办会资金补贴。

(二)支持标准。国际级赛事活动,给予办会经费20%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国家级赛事活动,给予办会经费20%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办会经费额是指赛事活动决算审计报告认定的金额。
九、航空类项目赛事获奖奖励
(一)支持范围。对2024年组队代表山西参加国家级以上航空类项目赛事(参照附表3)并取得前三名的学校、相关企业、社会组织给予资金奖励。

(二)支持标准。对代表山西参加国际级航空类赛事项目并取得前三名的学校、相关企业、社会组织,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奖励,同一赛事、同一单位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对代表山西参加国家级航空类赛事项目并取得前三名的学校、相关企业、社会组织,分别给予15万元、12万元、10万元奖励,同一赛事、同一单位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十、校园航空飞行营地运营补贴
(一)支持范围。对挂牌校园航空飞行营地,2024年开展至少一次航空运动培训或航空科普教育活动,参加至少一次市级及以上的航空运动赛事的大、中、小学校给予资金补贴。
(二)支持标准。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补贴。
十一、航空器驾驶员执照培训补助
(一)支持范围。对注册在山西省内的航空器驾驶员执照培训企业,2024年以来开展通用航空商照、私照、运动类照、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员执照等通航培训合格且取得相应证件的给予资金补助。
(二)支持标准。按照每本执照培训费的10%给予补助,对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商用驾驶员执照、私用驾驶员执照、运动驾驶员执照、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2万元、1万元、0.1万元补助。对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颁发的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员执照,给予最高不超过0.1万元补助。
十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直相关部门、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省属企业作为项目汇总申报单位,全面梳理辖区内(管辖范围内)符合条件项目,组织项目单位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综合信用承诺书。项目单位在申报时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发生过严重安全事故或重大舆情等情况的,项目汇总申报单位不得受理其资金申请报告。
(二)请项目汇总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审核重点包括申报项目是否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基本条件,是否重复申报,项目单位是否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报资金是否符合补助标准。审核汇总后确定本地区、本部门年度专项资金投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