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手机版
​​新浪微博
会员登录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友情链接   |  意见反馈  |  人才招聘
北京云翼同创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高博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 2018 京ICP备16044150号-1                       

跨界 · 融合 · 服务 · 创新



双击此处添加文字
新闻聚焦
热点资讯
首页  >  新闻聚焦   >  热点资讯  >   详情
我国民用无人机治安治理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来源:尖兵之翼 | 作者:高博特 | 发布时间: 1506天前 | 19601 次浏览 | 分享到: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生产成本的不断下降和价格的亲民化以及操作的简易化,无人机已经开始从军事领域走向工业生产、人们的日常生活.....

       二是易被改装。目前民用无人机的改装技术越来越普及,很多网站和论坛上面的无人机发烧友积极主动地“交流”着无人机改装的经验和技巧。民用无人机经过简单地改装完全可以执行监视任务,易侵犯公民隐私、商业秘密。同时,某些无人机厂商会根据用户需求开展定制无人机业务,帮助其完成无人机的“改装”。
       三是生存能力强、隐蔽性好。民用无人机相比航空飞机或者军用无人机,无论是占地体积、起飞质量还是无线电信号反射面积都要比后二者小很多,加上民用无人机精巧的结构以及合理的改装,使其被发现和侦测到的概率几乎为零。同时,由于民用无人机的飞行一般不受人为因素的制约,仅受地理环境、天气等自然因素的影响,民用无人机可以轻易达到适合其特点的高度、速度等,也可以通过加速、升降、转弯等,增加其隐蔽性和生存能力。此外,飞行技巧同样也是无人机爱好者热衷于探讨的问题。
  二、我国民用无人机治安治理的现状  
       迅猛发展的民用无人机产业、不断涌现的民用无人机“黑飞”行为正在向世界各国提出新的治理命题。“黑飞”是指无人机未经批准的飞行,它正时刻冲击着我国的无人机监管体系,侵害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侵犯个人和商业隐私、干扰民航系统、被犯罪分子利用等情况时有发生,民用无人机治安治理现状不容乐观。
       (一) 民用无人机操作员资质难以监管
       相较于机动车驾驶员严格的资质审查和考试过程,民用无人机的操作员资质水平参差不齐,民用无人机入门“门槛低”,绝大多数的民用无人机处于“黑飞”的状态。对于机动车的监管主要是从驾驶员资质、驾驶证件以及交通规则三个方面进行,在这几个方面做好监管工作,机动车就可以安全顺利地上路通行。同样,加强民用无人机操作员资质的管理,是解决民用无人机“黑飞”状态的治本之策。根据《2016年度民用无人机市场研究报告》中的数据分析,保守估计今年起中国每年将卖出30万架无人机,可以推算的潜在使用人数在十五万人以上,但前者基本都处于“黑飞”状态,“黑飞”意味着飞行行为没有经过批准,无人机操作员也没有执照,飞行活动更不会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⑤。这些“黑飞”的民用无人机一旦侵入重要区域空域,引发的问题将更加严重,造成安全问题与安全事故之后同样也难以找到责任人,难以实现对违法人员进行法律的制裁和教育。民用无人机部分操作员素质有待提高。
       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使用无人机拍摄自然风光、城市建筑、比赛活动等,并上传网络。虽然有的地区和场所明确规定禁止无人机的飞行,但是个别无人机操作员为了获取第一手素材、获得高质量的作品效果,对于禁飞规定置若罔闻,对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置之不理,发生安全事故很难找到责任人员。同时,民用无人机具有一定时间的续航能力,可以配备高清的拍照摄影设备,可以持续地记录视频、传输视频,容易被不法分子用来偷拍偷录,侵犯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民用无人机体积小造成难以被雷达等监测设备发现,在发现的时候距离也已经很近,采取应急措施往往难以有效避免安全事故。比如:城市上空升降坠落小型民用无人机造成人员人身和财产损害。2016年10月,浙江宁波一架民用无人机在飞行过程中失控,坠落过程中砸中高速路上正在行驶的货车,致使两人受伤;2015年6月至7月之间,仅在台北101 大楼就曾经发生过3 次民用无人机在飞行起降过程中坠落事件,险些砸伤行人。民用无人机的高频率使用、使用者资质参差不齐,带来的是坠机频次的升高,危害公共安全⑥。另外,在未事先申请飞行的情况下,谁也无法弄清楚操作人员是谁;在人员密集区域或者线路密集区域,无人机操作员因操作不慎将无人机缠到电线或者路灯上,会造成很严重的安全事故;更为重要的是一旦民用无人机操作人员隐瞒事故逃逸,警察到达案发现场时很难判定谁是“肇事者”。
       (二) 民用无人机买售随意
       以民用无人机在互联网上的售卖为例,仅在某宝网上搜索“无人机”字样,就可以搜索到10 万多件商品,并且这一数据很可能过于保守。当前民用无人机公开售卖,从几十元的低端消费型民用无人机到几十万元专业型民用无人机,购买过程简单并无需办理任何手续,“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且价格门槛也不高。伴随着互联网贸易的发展,民用无人机的售卖秩序更加混乱,某宝网作为一个全国性的互联网贸易平台,为买卖双方都提供了便捷的服务,却没有对于销售产品的安全问题进行把关。无人机销售商家最在意的是销售所获得的金钱利润以及用户的满意程度,至于对售卖出去的民用无人机作何用途,购买者是否具有操作无人机的资质并不关心。
       以某宝网大疆官方无人机大疆精灵Phantom 4 Advanced 专业智能航拍无人机为例,该机型配备1英寸2000 万像素影像传感器,可拍摄4K/60fps 视频,并以14 张/秒的速度拍摄静态图片,操控距离达7000 米,续航时间长达30 分钟,完全可以被用作监视或者军事侦察机使用。随着无人机的改装技术愈发简单化、普及化,很多私家侦探利用民用无人机偷拍偷录收集证据,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情况也愈发多见。在一些西方国家甚至有人在民用娱乐型无人机上安装枪支和弹药,其危险程度可想而知。更严重的是部分国内性能较强的民用无人机已经销售至国外,经过改装被一些国家或组织用作军事武器。可以想象如果犯罪分子或者恐怖分子随意购买大量性能完备、设备齐全的民用无人机并加以改装,将这些经过改装的民用无人机伪装成普通的民用无人机进行悬挂标语、抛撒传单、携带一些武器等,进入到国家重要建筑和工程项目、军事基地等地方的上空或者是人员集中地区进行破坏活动,将会制造严重的公共安全事故,影响社会的稳定发展。
       (三) 民用无人机实名制难以落实
       民用无人机行业目前没有系统的监管工作体系,在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缺乏管理,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责任的落实缺乏有效监督。2017年6月我国民航总局出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规定要求从2017年6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必须实名制登记。然而实名制登记系统上线的第一天就负面评价无数,不仅包含系统设计界面的问题,同时也被指出了很多存在的漏洞⑦。民用无人机的实名注册登记系统需要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即使虚假填写也能够顺利通过系统认证;对于手机号、邮箱、证件号码、地址等信息也不会进行真实性的确认,甚至民用无人机的序列号也可以乱填,同样可以通过认证,并且认证成功之后生成的二维码通过普通手机就可以识别,易泄露使用者的个人信息。截至2019年末,我国民航业无人机拥有者注册用户达37.1 万个,较2018年末增长了10 万个,同比增长36.9%。其中个人用户为32.4 万个,比上年增长了8.4 万个;企业、事业、机关法人单位用户为4.7 万个,比上年增长了1.6 万个⑧。注册用户虽然增长明显但是所占比重依旧很低。尽管当前民用无人机实名制存在很多漏洞,但民用无人机的实名制是民用无人机监管迈出的重要一步,有助于统计我国当前民用无人机数量、收集民用无人机使用者信息,在源头上加强对于民用无人机的管理力度。
  三、我国民用无人机治安治理的问题  
       民用无人机行业迅速发展的同时,因相关的监管法规制度相对滞后、无人机制造厂商未形成统一的生产制造标准、民用无人机管理主体规定不够明确等因素,导致民用无人机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整个体系治安管理措施缺位,造成民用无人机治安管理混乱,严重影响社会生活的安全与稳定,民用无人机治安治理问题亟待解决。
       (一) 产业标准不健全
       当前我国无人机市场发展迅猛,然而目前无人机的制造缺乏统一的技术质量标准,军队工业集团、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单位和机构都十分看好无人机未来的发展前景,大量投资设厂研发无人机。民用无人机的适航情况主要受无人机本身的安全和质量状况影响,无人机的质量安全对于无人机的安全使用十分关键,民用无人机的飞行活动主要是依靠操作员与无人机之间高效准确的配合来完成,从这个角度来说对于无人机制造是具有较高技术要求的。由于当前民用无人机的制造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不同厂商生产出的民用无人机性能参差不齐,很容易发生民用无人机在升降过程中坠落伤人伤物事件。同时,民用无人机的销售环节门槛也较低,导致目前民用无人机市场鱼龙混杂,以次充好的情况时有发生。国内某些民用无人机制造厂商技术含量不高,制造企业没有统一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急需建立一套关于民用无人机的质量监管体系和产业标准。
       (二) 监管法规不完善
       当前我国关于民用无人机管理的法律法规较为笼统,缺乏细化的规定,无法快速适应高速发展的民用无人机应用现实需求。国内现有的航空法规和无人机管理办法主要是针对于传统航空器和传统的无人机,民用无人机因使用者需求的不断增加和改变已经产生诸多新的特点。因此,需要在对于民用无人机的管理实践中,在现有法规的基础之上,做出细化和特殊处理。比如现行的《通用航空飞行管理条例》中规定“个人或者单位在使用航空器进行航空拍摄时,必须在提出申请飞行计划的同时提交有效的任务批准文件”,而对于民用无人机而言,航拍摄影是其最受欢迎也是最普及的功能,使用者中有大量的摄影爱好者。如果要求每一次航拍摄影飞行都要提交飞行计划、飞行任务内容和审批文件,显然是难以实现的。因此,对于民用无人机的管理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对于原规定进行进一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