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争取空中交管试点。拓展应用场景,强化产业支撑,开展空中交通管理模式创新,争取开展国家试点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航发展中心负责
(六)加强人才引育和使用。创新人才引育方式,完善人才培养载体,用足用好专家资源,为我市低空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1.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依托安阳工学院等高校航空专业优势资源,推动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强化低空经济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培养实用型、紧缺型低空经济专业人才。以蓝天实验室为主体申报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加强我市通航相关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育。积极推动安阳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培训机构提升等级,主动承接全省、全国警用无人机驾驶员培训任务,推动设立全国警航实战实训基地。(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蓝天实验室发展服务中心负责)
2.强化智库外脑支撑。建立低空经济发展专家库,对接民航部门、低空经济产业各类企业、研发机构、院校等,为我市制定低空经济政策提供技术咨询和专业指导。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和智库等单位共同组建低空经济产业研究院,为低空应用场景、产业协同、安全监管、创新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公共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通航发展中心负责)
(七)完善标准政策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飞行安全监管、服务保障和行业规范发展等方面,研究出台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推动低空经济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1.加强制度规范建设。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我市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办法,加强低空飞行、安全监管、服务保障和产业发展制度化建设,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进行规范管理,推动各县(市、区)政府加强低空无人飞行器管理能力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通航发展中心、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2.突出产业政策引领。研究制定促进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我市无人机产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推动无人机产业规模壮大、创新能力提升、应用场景拓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3.参与标准规则制定。积极参与制定低空经济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开展适航审定规章程序研究、标准研究等工作,提供适航审定咨询等服务。(蓝天实验室发展服务中心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合力推动全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促进低空经济发展、强化安全监管等属地责任,根据本县(市、区)发展实际,完善工作机制,充分激发企业积极性。(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