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各类试飞测试空域,更好满足各类航空器试飞训练需求。(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各区人民政府)
10.打造低空飞行“服务网”。提升飞行管控服务能力,加快建设武汉市低空飞行监管平台,与省级平台实现数据和服务对接,为低空飞行器用户提供空域与航线申请、飞行计划申报、航空情报等“一站式”服务。争创城市空中交通管理试点城市,制定城市空中交通管理试点工作方案。(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数据局、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武汉城发集团)
(四)拓展核心场景,建设应用标杆城市
11.拓展政务端应用场景示范。以空天地一体化项目为载体,重点开展治安防控、消防应急、医疗救治等10大类42个政务场景应用。鼓励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根据业务场景需要开展创新应用,支撑智慧城市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区人民政府,武汉城发集团)
12.激发商业端应用场景活力。探索低空物流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快递、即时配送等物流配送服务领域的试点和应用,支持一批快递物流头部企业实现无人机物流常态化运营。充分利用“两江四岸”、东湖等旅游资源,开发空中游览、编队表演等旅游消费项目,鼓励运营企业依托飞行营地、航空小镇开展航模制作、低空飞行赛事等活动。推动开通一批武汉市内、武汉与武汉都市圈成员城市之间的直升机商务航线。支持通用航空企业发展城际飞行、空中通勤、公商务出行等业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武汉城发集团)
13.稳步提升综合影响力。举办低空经济招商推介会、航线发布及首飞仪式、低空领域高端智库交流、新产品展示、新场景发布等活动。鼓励各区结合资源禀赋与产业特色,举办区域性会议会展和供需对接活动,引导低空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重大展会。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提供产业配套衍生服务,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低空科技服务产业集群。探索落地低空产品试飞体验、售后维修、零配件改装,提供低空经济产品交付“4S”服务。(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创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各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要素保障,营造一流产业生态
14.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支持东湖高新区申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密切跟踪低空经济发展政策动态,对照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资金等申报要求,强化低空经济重点领域项目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