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以低空空域灵活高效使用为目标,科学精准划设阿拉善盟低空空域,建立军民协同、灵活转换、无缝衔接的低空空域使用模式。加强“军地民”工作协同,建立高效安全的低空飞行常态化属地管理体系,结合各旗(区)空域特点,分类划设低空适飞空域,为场景建设、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积极开展低空立体交通红绿灯融合飞行系统试点研究应用,满足各类飞行服务保障需求和飞行安全监管需要。
(四)丰富应用场景。围绕公共服务类、生产作业类、消费服务类3大领域,打造10个低空经济典型应用场景。加大对低空飞行服务的购买力度,鼓励将低空应急救援、社会治理、监督检查、生态监测等公共服务类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范畴。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支持开展低空物流配送、航拍测绘、农牧林水等生产作业类服务项目。鼓励发展低空文旅、低空短途客运、低空教育培训等消费类商业化应用场景。
(五)提升创新服务能力。鼓励企业联合院校和科研机构建设低空经济创新平台,共同开展研发、测试、验证、培训等一体化科研与应用。培育引进低空经济产业科技型企业,支持初创企业开展低空经济科研活动,利用阿拉善盟资源区位优势,开展低空立体交通引领建设,用好国家新政策,打造西部“沙湖峰谷”低空经济综合试验区,不断完善形成符合阿拉善盟实际的低空经济发展服务新模式。
二、重点任务
围绕发展目标,将低空经济纳入阿拉善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低空经济产业园区、示范基地等规划建设,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提升产业规模效益。支持各旗(区)结合产业发展特点、资源禀赋等条件,建设低空经济特色产业集聚区,加快低空飞行在各领域的应用,促进低空经济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一)统筹完善规划体系落实国家、自治区低空经济相关政策规划,深入挖掘盟域低空空域资源,结合全盟低空空域需求,合理规划通航机场、低空综合保障基地及垂直起降点布局,开展低空空域及低空航线网络的规划设计,部署低空交通管理系统,编制《阿拉善盟低空经济发展规划》。加强与自治区空域管理、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军地民协同管理机制,明确各运行主体在空域管理、运行使用等方面的权利和责任,确保阿拉善盟低空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二)推进共建基础设施推进全盟通用机场布局规划实施,依托骨干通用机场完善配套通用航空基础设施,构建阿拉善盟低空地面基础设施体系,分阶段推动各旗(区)建设具备低空飞行器起降、备降、停放、能源补给等功能的通用机场、起降场(点)。重点提升阿拉善盟三旗机场通航作业能力和水平,提高阿拉善左旗通古淖尔通用机场运营保障能力,推动阿拉善左旗乌力吉口岸和阿拉善右旗塔木素通用机场建设,开展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沙漠和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在旅游景区、医疗机构、公路沿线、枢纽场站、重点林(牧)区及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建设具备低空飞行器起降、备降、停放、能源补给等功能的直升机临时起降点和无人机起降场(点),鼓励在商业区、公园、露营点、大型社区、邮件快件处理中心等区域建设无人机物流配送起降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