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行动。
制定发布前沿技术应用推广目录,明确重点前沿技术领域推广路径。高水平建设重庆市技术转移研究院,完善未来产业技术转移转化体系,打造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服务机构。依托西部(重庆)科学城、两江协同创新区、广阳湾智创生态城等创新资源集聚区布局建设一批综合性中试平台和基地,加快建设通导遥融合通信技术创新中心、硅基光电子特色工艺平台等专业性中试验证和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未来产业知识产权培育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运营转化,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主导或参与未来产业标准制定。加强未来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和布局,对纳入市级以上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的项目依法依规给予资金支持,对牵头制修订未来产业领域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依法依规给予奖励。(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优质企业主体培育行动。
建立未来产业硬核科技企业精准挖掘机制,培育科技创新明星企业及高技术、高成长、高价值企业,完善未来产业“白名单”制度。举办前沿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等活动,挖掘和培育未来产业前沿创新项目,建设未来产业孵化平台和加速器,梯度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构建“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机制。支持未来产业企业做大做强主营业务,鼓励国有企业及大型企业剥离未来产业业务、组建独立法人企业,培育一批未来产业龙头企业、领军(链主)企业。鼓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设计研发能力、仪器设备、试验场地等各类创新资源,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挥“产业大脑”作用,强化“四侧”贯通和“四链”融合,建立完善未来产业精准招商、精准培育、精准服务体系。(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行动。
绘制未来产业布局地图,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加快未来产业布局。支持重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类高新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载体建设具有标识性的市级未来产业先导区,依托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等区域争创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推动创新资源向未来产业先导区集聚,鼓励未来产业先导区聚焦产业细分领域特色化发展,对发展成效较好的未来产业先导区依法依规给予要素支持。(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应用场景牵引行动。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建设原创性、颠覆性技术早期试验场景。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未来产业前沿领域建设早期验证场景。支持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及大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建设开放综合性和行业类融合应用场景,重点围绕构建绿色高效的新型能源算力枢纽、“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北斗规模化应用、长江经济带“氢走廊”建设等打造典型应用场景,深化北斗和卫星互联网深度融合,推动元宇宙、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定期发布数字重庆、智慧城市、产业技术创新等应用场景清单,建立典型场景案例数据库,对未来产业领域重点应用场景依法依规给予奖励。支持未来产业领域重点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发展,推动创新产品先试首用,对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依法依规给予支持。(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发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