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加强低空经济人才引育。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在人才支持政策中将低空经济产业列入重点支持方向,精准引进、培养低空行业高端人才。聚焦低空经济发展前沿科技,强化产教融合、科教互促,支持校企合作,联合育才。鼓励我市职业教育加强低空经济领域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加大相关领域专业人才培养,精准施策发力全球高水平领军人才引进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各镇街)
16.建立低空飞行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地方低空飞行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出台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无人机事故责任认定准则、城市无人机物流配送运行管理、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加强无人机质量监督、运行管理、应用示范及安全规范。建立飞行数据统计及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飞行活动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在禁飞场所、区域、时间段违规飞行等行为的监管打击力度,围绕执法、企业自律和安全生产,把无人机联合监管责任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及体制机制改革,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建立定期会议或督办机制,强化跨部门统筹协调,及时解决企业、项目落地诉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各镇街)
(二)加强智力支撑。
积极参与国家“低空经济城市联盟”,组建中山市低空经济专家委员会和深中低空经济产业协会(联盟),为中山制定低空经济发展相关规划、政策和制度规则提供技术咨询和专业指导,加强与深圳低空经济规划政策对接、产业合作,主动做好低空经济产业配套,加快融入深圳低空经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
(三)支持交流推广活动。
积极融入共建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圈。支持我市低空经济领域企事业单位、协会、高校、科研院所在中山举办低空经济峰会、高端展会、学术会议,汇聚低空经济龙头企业、国内外知名行业组织、科研机构、投融资机构等,推动产学研融合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加大政策资金支持。
多渠道筹集资金,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优化调整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结合行业特色需求研究制定核心技术研发、基础设施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等支持政策,加大对低空经济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