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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前我国国防科技工业体系的建立和布局的调整
来源:《国防科技工业》杂志 | 作者:姬文波 | 发布时间: 2021-12-20 | 11102 次浏览 | 分享到:
新中国成立后,在建设、发展国防科技工业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由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科研、生产.......

五十年代,为了保卫新生的人民政权,党中央在大力发展国防科技工业生产能力的同时,审时度势,积极发挥社会主义体制优势,着手建立和完善国防工业体系和国防科研体系,为之后国家大规模三线建设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国防工业体系的建立

新中国成立后,在建设、发展国防科技工业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由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科研、生产、使用相结合,统筹规划的领导体制。随着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壮大,以及国内政治环境和社会经济情况的变化,国防科技工业领导体制也不断调整和改变。

新中国成立后,在建设、发展国防科技工业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由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科研、生产、使用相结合,统筹规划的领导体制。随着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壮大,以及国内政治环境和社会经济情况的变化,国防科技工业领导体制也不断调整和改变。

二机部与一机部合并

1956年初,我国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出现高潮,总结自己的经验,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任务,已经摆在党的面前。1956年4月21日,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听取李富春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汇报。在讨论关于战时和平时工业生产的互相转化问题,毛泽东说:学两套本事,在军事工业中练习生产民用产品的本事,在民用工业中练习生产军事产品的本事。这个办法是好的,必须如此做。

 

1958年2月,根据一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的决定,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机械工业部和电机制造工业部合并组成新的第一机械工业部(简称一机部),赵尔陆任部长。在一机部成立大会上,朱德讲话指出:国务院对所属机构进行调整,把三个部合并起来,更容易统一调配,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工作效率,为工农业生产大跃进服务。特别是军用生产和民用生产二者结合起来,不论是对国防建设还是对经济建设,都有很大好处。

成立中央军委国防工业委员会

经过十年艰苦创业,中国国防科技工业已初具规模。在国庆十周年的阅兵大典中,受阅的兵器都是中国自己制造的,标志着中国兵器工业初步形成了较完整的生产体系,使中国的制式武器装备全部立足于国内,结束了武器装备依赖进口的历史。

随着国防工业规模不断扩大、工业部门类别复杂齐全,国防科技工业的领导管理体制也必须相应作出调整和改变。1960年1月5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中央军委国防工业委员会(简称国防工委),贺龙为主任。

鉴于一机部统管国防工业存在着许多难以克服的问题,在中央军委提议下,1960年9月,中共中央决定国防工业仍从第一机械工业部分出。1960年9月13日,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决议,将一机部所属国防工业管理机构及其所属的科研、生产、建设单位划分出来,单独成立第三机械工业部(简称三机部),设航空、兵器、造船和电子工业等专业总局。1961年1月,国防工委与三机部合署办公,孙志远任三机部部长。

 

成立新的国防工业部

在加强对国防科技工业集中统一领导的同时,为了适应国防工业发展的需要,中共中央还决定,组建新的国防工业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国防工业的组织管理。

1960年代初期,电子工业已初步建成为一个具有一定规模、开始能为军队和国民经济提供产品的制造工业。196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成立第四机械工业部(简称四机部)的通知。第四机械工业部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电子工业已发展成为国民经济中一个独立的工业门类。

1963年9月2日,中共中央决定撤销中央军委国防工业委员会,其任务并入国防工办;将兵器工业、造船工业从三机部分出来,成立第五机械工业部和第六机械工业部;调整后的三机部主管航空工业。兵器工业从三机部划分出来,成为独立的工业部门——第五机械工业部(简称五机部),主管原三机部第五局、第六局所属企业。在三机部第九工业管理总局(简称九总局)的基础上,成立第六机械工业部(简称六机部),统管全国造船工业。    

在这个时期,国防部五院的组织机构和规模又有了扩大,为了加速导弹工业的发展,1964年11月23日,中央决定:以国防部第五研究院为基础,从第三、四、五机械工业部及其他有关部门和省、市,抽调若干工厂和事业单位,组成第七机械工业部(简称七机部),统一管理导弹、火箭工业的科研、设计、试制、生产和基本建设工作。至此,七机部较之国防部五院时期,组织规模进一步扩大,试制、生产能力有了增强,组织管理更加集中统一,形成了比较完整配套的科研、生产体系,为我国导弹、火箭事业的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成立国防工业办公室和中央专委

1961年初,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国防工业的集中统一领导,协调国防工业各部门、国防工业与其他有关工业部门、使用部门之间的关系,组织好相互间的协作,中央军委常委会议几次讨论国防工业的领导体制问题,认为应该有一个统一管理各个国防工业部门工作的机构。

1961年11月8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防工业办公室(简称国防工办),直接归口管理二机部(核工业部)、三机部和国防科委所属单位的工作。国防工办作为国防工委、国防科委两委的第一线办事机构,负责组织两委的日常工作,罗瑞卿任国防工办主任。国防工办成立后,各省、市、自治区也于60年代中期成立了一些管理国防工业的相应机构,陆续成立了国防工办。这样,就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国防工业的管理系统。

为大力协同做好原子弹研制工作,1962年10月30日,罗瑞卿在向中共中央写报告,建议成立中央十五人专门委员会。11月3日,毛泽东批示:“很好,照办。”12月14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由周恩来(任主任)、贺龙、李富春、李先念、薄一波、陆定一、聂荣臻、罗瑞卿、赵尔陆、张爱萍、王鹤寿、刘杰、孙志远、段君毅、高杨组成的中央十五人专门委员会(简称中央专委)。专委会办公室设在国防工办。

1963年2月至1965年2月,国务院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机械工业部的业务工作,都由国防工办归口管理。1963年9月,中共中央决定撤销中央军委国防工业委员会,其任务并入国防工办。这样基本理顺了国防工业的领导体制。

国防科研体系的建立

中国国防工业在初步掌握现代制造技术之后,建立相应的科研机构,着手自行研究和设计武器装备,就成为继续前进的目标。

成立国防部航空工业委员会

1955年 1月15日,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作出发展原子能事业、研制原子弹的决定。1956年2月,受周恩来委托,钱学森起草了关于《建立我国国防航空工业的意见书》,提出了我国火箭、导弹事业的组织方案、发展计划和具体措施。1956年3月14日,周恩来主持中央军委会议,决定组建导弹航空科学研究方面的领导机构——航空工业委员会(简称航委)。4月13日,国防部办公厅通知:“国务院决定,为了发展航空工业,成立航空工业委员会,直属国防部。

组建导弹研究院——国防部第五研究院

为加快导弹研究院的组建工作。1956年10月8日,经中央军委批准,国防部第五研究院正式成立。钟夫翔为国防部第五局局长,钱学森为国防部第五局第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国防部第五研究院院长。有关无线电电子学方面的研究组织工作,由王诤负责。先组建的自动控制、无线电定位两个研究所,由国防部第五局直接领导。1957年3月1日,国防部五局正式撤销并入国防部五院。

1957年10月15日,中苏两国政府签订《关于生产新式武器和军事技术装备以及在中国建立综合性的原子工业的协定》(简称“10月15日协定”或“国防新技术协定”)。为适应国防新技术协定签订后的新情况和新任务,国防部五院在原10个研究室的基础上成立两个分院,分别承担导弹总体、火箭发动机和控制导引系统的研究工作。随着导弹仿制工作全面展开,中央军委决定加快国防部五院一分院、试验站、空气动力研究所、二分院等4项工程的建设。到1961年,五院已建成了3个分院,为导弹研制奠定了基础。

成立国防部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

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加强国防科技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规划协调,1958年9月,聂荣臻代中央军委起草了给周恩来并毛泽东、中共中央的《关于改组国防部航空工业委员会为国防部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报告》。9月25日,军委第157次会议通过了聂荣臻起草《关于改组国防部航空工业委员会为国防部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报告》。10月16日,中共中央批转了中央军委的报告,中央在指示中说,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目前急需把研究设计、试制和使用三方面密切结合起来,同意成立国防部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国防科委)。聂荣臻任主任,陈赓任副主任。1960年4月1日,国防部任命刘亚楼、张爱萍兼任国防科委副主任。

国防科委的成立,标志着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有了统一管理国防科技发展工作的机构,加强了对国防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国防科技重大决策和一系列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从而加速了国防科技事业的发展。

组建国防部第六、第七、第十研究院

至1960年代前期,中国国防工业已初具规模。在此期间,为了适应武器装备发展的需要,国防工业部门先后组建了一些国防科研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军兵种也相继成立了一些研究机构,对常规武器装备的研制,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从总体来看,这些科研机构研制力量分散重复,专业门类不全,不能形成集中的攻坚力量。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国防科委在国防部五院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于1959年12月向中央军委呈送报告,提出:为进一步加强对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加速国防科学技术的发展,建议组建无线电电子学研究院、航空研究院和海军舰艇研究院。

1960年12月,中央军委发出了《关于组建航空、舰艇、军事无线电电子学等三个研究院的通知》。通知说:上述3个研究院从1961年1月,正式列入军队编制,番号分别为国防部第六、第七、第十研究院,业务工作由国防科委统一领导。3个研究院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军用飞机、舰艇、军事电子装备的研制,并解决仿制、引进中的技术问题。

到20世纪60年代初,国防科委拥有38个单位,约8万人,形成了一支尖端和常规武器装备的研制队伍,初步建立了一个比较配套的国防科研体系。

“部院合并”

1962年后,国内外形势有了很大变化,国家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中共中央作出“备战整军”的决定,常规兵器的生产更加受到重视。国防工业部门关于尖端与常规的关系问题、科研试制与生产的关系问题的争论不断出现。国防工业部门的领导提出改变管理体制,将国防工业部与有关国防研究院合并的建议,即所谓“院部合并”,由此在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内引发了关于这个问题的较长时间的讨论。

1965年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国防部第六、七、十研究院与生产部门合并的决定》。国防部第六、七、十研究院分别与第三、第六、第四机械工业部合并,各研究院改属各部领导。同年8月,炮兵科学研究院与五机部精密机械科学研究院合并。各院分属相应工业部建制领导,分别称三机部六院、六机部七院、四机部十院和五机部精密机械科学研究院。至此,部院合并工作全部走完。

三线建设

至1960年代前期,中国国防工业已初具规模,国防工业布局初步得到改善,形成了沈阳、北京、太原、西安、成都、重庆、兰州等国防工业企业比较集中的生产基地。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按照中央“立足于打仗,抢时间,改变布局,加快三线建设,首先是国防建设”的指示,国防工业按照规模小、专业化和协作的原则,全面展开了三线战略后方的建设。   

作出建设大小三线的战略部署

1964年8月“北部湾事件”后,美国在越南的战争规模迅速扩大。毛泽东敏锐地指出:要打仗了。8月20日,毛泽东在听取薄一波关于计划工作的汇报时,着重谈了在中央的战略方针下工业的重新布局问题。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毅然决定,迅速地向以战备为中心的三线建设转移。

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建设大小三线的战略部署,国防工办于1964年8月在京召开国防工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国防工业大小三线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9月3日,罗瑞卿在会上做了总结讲话。他说,建设三线,要贯彻执行小型化、专业化的方针和“靠山、分散、隐蔽”的方针。会后,国防工业办公室组织核、航空、航天、兵器、电子、船舶等国防工业部的领导同志,成立了10个勘察选厂工作队,历时两个半月时间,在全国9省47个地市区内,踏勘了1499个点。后经综合筛选,选中了适合国家国防军工、国家重点骨干企业的682个点,初步确定了国家“三线”建设的战略布局。

1965年3月,邓小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批准了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关于一二线省、市、区后方建设规划的报告》。这样,从“三五”计划开始,在国防工业布局方面,国家在西南地区规划了以重庆为中心的常规兵器工业基地、以成都为中心内的航空工业基地、以长江上游重庆至万县为中心的造船工业基地:在西北地区规划了航天工业、航空工业、常规兵器、电子和光学仪器等工业基地。

 

三线建设全面展开

1965年至1967年,在大规模的三线建设背景下,中国国防工业的建设布局主要向大西南地区展开,遍及26个省、市、自治区的地方军工建设(即小三线)也同时进行。1969年珍宝岛事件后,来自北方的现实战争威胁日益凸显,这样就存在“三线变一线的问题”,国防工业的建设布局相应有所调整,中原腹地更加受到重视,位于太行山、伏牛山等地的大型后方基地建设掀起高潮。国防工业的大规模建设和布局调整一直持续到70年代末。

根据国防工办的统一部署,以重庆和豫西、鄂西、湘西为重点,统筹规划了兵器工业后方基地。1966年底,重庆常规兵器配套项目基本建成。从1967年起,五机部又相继开始了豫西、鄂西、湘西地区后方基地的建设。兵器工业按照军委统一部署,沿太行山脉兴建“三大基地”,即:五四一基地、五三一基地、五四二基地。兵器工业通过三线建设改善了布局,适应了战备的需要,三线地区的兵工企业在主要产品和生产能力方面都占全行业的一半以上,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

航空工业从1966年到1976年,建设了40多个项目。至此,中国航空工业不仅在东北、华北、华东有了比较强的飞机、发动机及机载设备的生产能力,而且在中南、西南、西北等地建立起能够制造歼击机、轰炸机、运输机、直升机的成套生产的基地。航空工业的布局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六机部的三线建设10多年里,分布于大、小三线地区的主要建设项目有50多个。另外,在川东、湖北和云南等地区建设的科研设计机构等项目有10余个,并将沿海地区相应的科研机构迁往上述地区。到70年代末,六机部的三线建设主要项目相继建成或基本建成,开始为海军建造了潜艇、快艇和水面舰艇等少量装备。从全局来看,三线建设对改善工业布局,发展内地工业,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它使中国船舶工业得以形成东北、华东、华南、中南、西南、西北地区的造船和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在布局上发生了重大变化。

在七机部的三线建设中,把建设大型液体燃料火箭基地(即062基地,后064基地也并入)放在首位,作为当时最紧迫的任务。按照一、二、三、四院“型号为纲,地区配套,对口包建”以及“小而分,专业化、大协作”的原则,二院负责对口建设的有061基地(贵州遵义)和068基地(湖南邵阳);三院对口的是066基地(湖北远安,后迁往孝感);负责固体燃料火箭发动机研制的四院(063基地)几经周折,最终定位在西安远郊区。经过10多年的建设,七机部各三线基地和上海基地相继建成,我国航天工业形成了比较完整配套的体系,达到了相当的规模。航天工业系统的布局进一步改善,特别是在祖国的腹地建立了可靠的战略后方。

二机部召开工作会议,专门研究了调整战略布局、压缩“一线”、加快三线建设问题。1969年,位于四川绵阳梓潼县的第二个核武器研制基地(“九〇二工程”)初步建成,九院陆续从青海搬迁至新基地。1969年7月,面对来自北面的战争威胁,军委领导曾下令酒泉、包头的核燃料工厂在1970年内全部迁往三线,由于三线工厂尚未建成,中央专委后来取消了这个决定,同时要求必须抢建三线工厂。70年代初,核工业三线建设工程陆续建成投产。三线建设改变了核工业的战略布局,扩大了核工业的生产能力,提高了核工业的技术水平,增强了国防力量。实践证明,核工业三线建设的决策是正确的,各项建设基本上是成功的。

国防科技工业,包括核、航空、航天、兵器、船舶等行业,从1964年开始到1980年,初步建成了具有相当规模、门类基本齐全、科研生产教育相结合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战略武器的科研、生产和试验设施,大部分都建在了三线地区,常规武器的生产能力占到全国的一半以上。

国防工业的后方基地建设和战略布局调整,从总体上看基本上是成功的,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在西南和西北地区(包括湘西、鄂西、豫西)建成了一批大型的生产、科研战略后方基地,研制、生产出一批部队急需的武器装备,对加强战备、巩固国防和发展内地山区的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国防工业的后方基地建设(三线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总的战略布局也是基本正确的。但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在紧急战备中、在动乱中搞建设,在具体项目上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

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起,国家逐步对国防工业的建设项目进行了有计划、有步骤的调整改造,中国的国防工业布局进一步完善,总体科研生产能力大幅度提升。(中国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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