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布局选址原则,结合各地自身条件和发展需求,试验区的建设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目标定位:
(一)城市场景运行试验区
在人口密集区超视距场景下,以探索5G、精准定位、地理网格、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应用为重点,构建城市运行管理技术和应用市场生态。
(二)海岛场景运行试验区
在海岛湾区超视距场景下,以探索无人机空管运行技术和适航验证为重点,健全无人机运行技术体系。
(三)支线物流运行试验区
在人口稀少超视距场景下,以探索货运无人机运行技术为重点,建立大型无人机运行安全管理体系。
(四)高原环境运行保障试验区
在人口稀少超视距场景下,以探索高原无人机运行标准和保障技术为重点,拓展无人机运行环境。
(五)综合应用拓展试验区
在非人口密集区超视距场景下,以拓展无人驾驶航空应用领域为重点,如物流配送、校验飞行、应急救援、空中巡查等。
五、重点任务
在试验区的建设和运行中应明确相关工作任务和成果输出,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突破:
(一)深入开展无人机试运行
在不同机型、飞行模式、运行环境下,拓展各类运行场景,完善运行概念,制定运行合格审定标准和程序。
(二)开展监管和服务机制探索
探索多主体、多形式的监管和服务机制,落实运行主体责任制。统筹民航局在适航、人员资质、运行和运营等方面的管理,在试验区内探索管疏结合、管服合一的机制和模式。
(三)开展无人机适航审定技术研究
选择典型场景,依条件规划建设试验基地、适航审定技术研究中心,按照运行风险分类开展无人机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及验证符合性研究。
(四)开展运行技术验证
加快先进技术应用,探索5G、精准定位、地理网格、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在无人驾驶航空领域的应用。探索低空空中交通管理与服务,推动与ATM协同融合,实现有人机和无人机空域资源共享,提升空域使用效能。
(五)开展支撑要素试验
探索适应无人驾驶航空的起降、气象、通信、导航、监视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使用和管理规范标准。统筹协调低空空域资源,提高低空空域资源使用效率。
(六)开展创新产业生态试验
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相互协同,在价值链各环节培育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探索支持各类无人驾驶航空运行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使用、管理方式。在运行主体自证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前景广泛的创新业态和成功商业模式。
六、建设程序
(一)初步讨论和申请
在对试验区提出正式申请之前,申请主体应向民航局及试验区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就试验区的情况进行充分咨询沟通,表明该地区具备建设和运行试验区的意愿、需求和能力。
(二)报送方案
试验区建设方案应明确其可行性、目标定位、重点任务、授权建设和运行机构(包含企业)、参与单位、运行区域、运行机制、安全与技术保障、资金政策保障等方面内容,经试验区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审核后报送民航局。
(三)综合论证
民航局组织专家对试验区建设方案开展综合论证,论证专家主要从民航局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组及专家组成员中选取,针对试验区建设方案开展综合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