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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施行!《珠海经济特区低空交通建设管理条例》正式发布
来源:珠海政府网、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 作者:珠海政府网、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 发布时间: 2024-11-25 | 3000 次浏览 | 分享到:
11月21日,珠海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珠海经济特区低空交通建设管理条例》,共九章六十条……

低空飞行活动不得影响公共运输航空运行。

第二十七条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处置,服从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指令;需要开展救援活动的,市级服务平台应当及时提供协助。低空飞行异常情况危及空防安全、公共安全的,组织低空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等有关单位报告相关情况。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对在党政机关、监管场所和重大突发事件、大型活动、警保卫任务等关系公共安全的重要单位、设施、场所及周边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分级管控,采取预警、警告、管控等措施。第二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协同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建立低空飞行联合监管制度,制定飞行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协同查处低空飞行违法行为,对低空飞行事故开展联合处置。出现重大公共安全风险时,应当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责令停止飞行和必要技术防控等措施,并做好重点区域社会治安秩序维护。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应急管理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健全信息互通、协同配合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并将所需装备建设和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

第三十条 组织低空飞行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未依法取得唯一产品识别码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未向市级服务平台依法申请或者备案、逃避市级服务平台监测等违反飞行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危及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责令其停止飞行;必要时,可以依法实施拦截、迫降、捕获、击落等技术防控,以及扣押、查验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对违法活动场所予以查封等紧急处置措施。在公安机关、海关、国家安全机关等单位查证低空不明情况和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飞行时,市级服务平台应当提供相关信息。

第三十一条 无人驾驶航空器反制设备的配备、设置以及使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依法配备无人驾驶航空器反制设备的单位,应当在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军事机关的指导监督下从严控制设置和使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拥有、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反制设备。

第三十二条 高风险反恐怖重点目标管理单位应当在公安机关依法授权并指导下,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部署光电摄像、无人驾驶航空器监测预警和反制等设备,提升无人驾驶航空器监测预警和反制能力。高风险反恐怖重点目标管理单位应当在区域周界设置禁飞管控警示标志,加强巡逻防控,严格禁止违法飞行活动,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对依法开展的低空飞行活动造成有害干扰。

第三十四条 开展低空飞行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投保责任保险。鼓励开展低空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投保其他商业保险。

第六章 应用场景

第三十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低空飞行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应用,提升城市管理服务能力,丰富应用场景。鼓励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探索低空飞行在各自领域的应用。

第三十六条 鼓励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城际运输及末端配送应用,推动在城市、乡村、海岛等开展低空物流配送和低空航运物资补给、医疗物品快速转运等。

第三十七条 加大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水上搜救、医疗转运等领域的应用,加强与低空运营企业合作,发挥通航飞机、直升机、无人驾驶航空器高低搭配、功能互补的特点,构建全市统一标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航空应急救援体系。

第三十八条 赋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大无人驾驶航空器、直升机在城市管理、安防巡查、水务监测、气象监测、电力巡检、道路巡检、生态治理、海洋巡检及农林植保等领域的应用。

第三十九条 积极引导和支持发展各类低空经济新兴消费项目,开发和推广低空观光、飞行体验、个人娱乐飞行等多元化低空旅游产品。支持莲洲通用机场建设全国性通用航空基地、无人驾驶航空器体验中心和中试基地,形成低空飞行融合示范效应。

第四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以场景应用为引领,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在本市开展低空经济全产业链创新活动,支持无人驾驶航空器、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水上飞机、地效飞行器等低空飞行器的研发,推动低空经济新业态发展,促进低空飞行器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融合创新。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引导低空经济领域平台经济的规范发展。

第四十一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特点和需要,出台专项扶持政策,提供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参与低空经济产业投资,助力培育低空经济产业,拓展低空飞行应用场景,开展低空经济科技创新。支持企业进行低空经济产业链建设,构建完整的低空经济产业链和产业体系,形成良好的产业生态。第四十二条 支持低空经济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企业等举办高峰论坛、展会、赛事等,充分利用在珠海举办的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和亚洲通用航空展等重要平台的影响力,搭建低空经济产业展示、交流、合作平台,促进低空经济上中下游产业要素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