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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管控无人机“黑飞”,民航局这样做
来源:中国民航网 | 作者:郝蒙 | 发布时间: 2022-02-25 | 5268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国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和服务策略既要确保运行安全、安保底线,更要站上推进民用无人机产业健康发展、实现“交通强国”……

据了解,在政策法规层面,下一步,民航将在进一步积极配合国家空管委制定《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基础上,尽快同步组织编写具有全局规划性的规章《CCAR-92部》,构建起比较完善的民用无人机法规体系框架,以便指导后续配套的标准和文件的制定;在已有试点工作基础上,固化试点成果,在运行规范标准和协同管理机制上加以固化,并逐步建立一套针对无人机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在技术层面,民航局将持续在无人机运行风险评估、飞行情报、航线规划、安全间隔、冲突探测等无人机交通服务关键技术研发上加大职能部门、国内科研机构、优势企业间的相互合作,为多源异构、高并发的无人机飞行提供集成解决方案,面向不同群体提供智能空管服务,实现从初级到高级“质”的飞跃,保障无人机“一路安飞”。

当前,世界航空发展正在经历一场“从无到有”(民用无人机生产应用从无到有)“从有到无”(通用航空、运输航空载运工具从有人机到无人机)的深刻变革。我国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和服务策略既要确保运行安全、安保底线,更要站上推进民用无人机产业健康发展、实现“交通强国”国家战略的新高度。

最后奉上本人收集的无人机相关的法规和标准,都是pdf格式的文件,供大家

参考:民航局《“十四五”航空物流发展专项规划》;

AC-93-TM-2019-01轻小型民用无人机飞行动态数据管理规定;AC-61-FS-2018-20R2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GBT35018-2018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MD-TR-2018-01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 暂行);GAT1411-2017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AP-45-AA-2017-0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DL-T1578-2016架空输电线路无人直升机巡检系统;MD-TM-2016-004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AC-91-FS-2015-31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本文来源:中国民航网、《中国民航报》;作者:郝蒙;通讯员:周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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