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手机版
​​新浪微博
会员登录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友情链接   |  意见反馈  |  人才招聘
北京云翼同创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高博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 2018 京ICP备16044150号-1                       

跨界 · 融合 · 服务 · 创新



双击此处添加文字
政策法规
首页  >  政策法规  >  详情 
民航局印发《关于通用航空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
来源: | 作者:民航局 | 发布时间: 2018-08-04 | 22976 次浏览 | 分享到: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通用航空、服务保障公司,各运输(通用)机场公司,局属各单位,各协会:

(含航图)、气象、机场等服务保障信息。拓展行业信息供求平台,分类完善作业招标、专业人员、航空器、航材、航油、保险等供求信息发布平台,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交易成本。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通航发展改革工作,统一思想,提高站位,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制定具体措施,按照本意见要求统筹安排各项任务,科学制定分工方案并确定时间表,有重点、有步骤压茬推进,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二)加深协同配合。在民航局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下,各单位、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横向协同联动,纵向政令畅通,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三)加大政策支持深入研究制约通航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适应通航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从全产业链发展角度重整通航补贴政策思路,调整完善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促进通航产业协调、持续、健康发展。